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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SP应用网络中立原则颠覆垃圾邮件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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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10 18:19: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一家销售电子邮件营销的公司进行的封锁,使其用户不会收到来自另一家提供类似服务的公司的消息,这违反了 Marco Civil da Internet 中规定的网络中立性。


基于这一理解,圣保罗法院第 32 私法庭裁定 UOL 不再阻止提供电子邮件营销服务的竞争对手发送的消息。

UOL声称该公司未经授权大量发送电子邮件(称为垃圾邮件),因此决定封锁发件人的 IP。这反过来又向司法机构提出上诉,声称 UOL 无法执行此类封锁,因为这违反了互联网民权框架(第 12,965/2014 号法律)中规定的网络中立性。据该公司称,只有用 马来西亚电话号码表 户本人才能阻止广告电子邮件的到来。

UOL 在辩护中表示,发送垃圾邮件 构成了对广告权的滥用,从《消费者保护法》的角度来看,这种活动是非法的。

在判决中,奥林匹亚第二民事法院法官 Lucas Figueiredo Alves da Silva 裁定,未经用户明确授权,UOL 不再控制消息。法官认为,考虑到UOL提供相同的服务且没有任何屏蔽,其阻止竞争对手消息的做法违反了网络中立性。

圣保罗法院第 32 私法庭维持了原判。报告员路易斯·费尔南多·尼什法官在投票中指出,《互联网民事公约》第 9 条规定,负责数据传输、交换或路由的人员平等对待任何数据包,不按内容进行区分、出发地和目的地、服务、终端或应用程序。

“封锁作者的 IP 也违反了平等对待数据的要求,因为 UOL 允许传输与广告相关的数据,这些数据是由其自己的用户通过电子邮件营销服务发送的,并且没有理由对此进行区分与具有相同对象或性质但源自不同提供商的数据相关”,他表示。因此,在报告员投票后,专家组认为 UOL 进行的数据传输拦截是非法的。



来自互联网民事框架观察站(OMCI) 的奥马尔·卡明斯基 (Omar Kaminski)强调,这即使不是第一个,也是第一个将网络中立原则纳入讨论的。“法官们认识到,封锁作者的知识产权违反了平等对待数据的要求,因此提到了新原则”,他解释道。

据他介绍,先例清楚地表明,在类似情况下不能出现这种类型的阻止,因为一些客户可能会选择(选择加入)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广告,并且提供商将提供过滤可能性顾客。

“换句话来说,多年来垃圾邮件问题尚未得到充分解决,因为该决定只不过是授权而不是谴责这种做法,而最终用户有责任选择退出、阻止或过滤”,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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